[發行]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民生加銀家盈季度定期寶理財債:更新招募說明書摘要(2019年第1號)
時間:2019年05月10日 15:25:28 中財網
民生加銀家盈季度定期寶理財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
摘要
2019年第
1號
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包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五月
重要提示
民生加銀家盈季度定期寶理財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經
2014年
8月
19日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
【2014】860號文準予募集注冊,并于
2017年
5月
18日經中國證監會機構部函[2017]1236號文延期募集
備案。基金合同于
2017年
9月
13日生效。
根據中國證監會
2017年
8月
31日發布的《公開募集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定》(以下簡
稱“《流動性風險管理規定》”),對已經成立的開放式基金,原基金合同內容不符合該《流動性風險管
理規定》的,應當在《流動性風險管理規定》施行之日起
6個月內修改基金合同并公告。根據《流動性風
險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并報監管機構備案,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對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進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已于
2018年
3月
23日起生效。
根據《關于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等相關規
定,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并報監管機構備案,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對民生加銀家盈季度定期
寶理財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合同進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已于
2018年
9月
26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證本招募說明書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本招募說明書經中國證監會注冊,但中國證監會
對本基金募集的注冊,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價值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
沒有風險。投資者認購(或申購)本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本招募說明書。
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基金”)是一種長期投資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資,降低投資單一證券所
帶來的個別風險。基金投資不同于銀行儲蓄和債券等能夠提供固定收益預期的金融工具,投資人購買基金,
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額分享基金投資所產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擔基金投資所帶來的損失。
基金投資人應當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額投資和零存整取等儲蓄方式的區別。定期定額投資是引導投資人進
行長期投資、平均投資成本的一種簡單易行的投資方式,但并不能規避基金投資所固有的風險,不能保證
投資人獲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儲蓄的等效理財方式。
基金在投資運作過程中可能面臨各種風險,既包括市場風險,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風險、技術風險、合
規風險和本基金的特有風險等。本基金投資于中小企業私募債券,該券種具有較高的流動性風險和信用風
險,可能增加本基金總體風險水平。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是指中小微型企業在中國境內以非公開方式發行和
轉讓,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公司債券,其發行人是非上市中小微企業,發行方式為面向特定對象的
私募發行。因此,中小企業私募債券較傳統企業債的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更大,從而增加了本基金整體
的債券投資風險。
本基金為理財債券型基金,屬于證券投資基金中的中低風險品種,本基金的預期風險和預期收益低于股票
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貨幣市場基金。基金管理人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投資者
應當認真閱讀《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根據自身的投
資目的、投資期限、投資經驗、資產狀況等判斷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相適應,并通過基金管理
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銷售業務資格的其他機構購買基金。
基金管理人承諾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本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本基金的過往業績及其凈值高低并不預示其未來業績表現,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
他基金的業績也不構成對本基金業績表現的保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人注意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
則,在做出投資決策后,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凈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人自行負擔。
本基金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數不得達到或超過基金份額總數的
50%,但在基金運作過程中因基金份額
贖回等情形導致被動達到或超過
50%的除外。
除非另有說明,本招募說明書所載內容截止日為
2019年
03月
26日,有關財務數據和凈值表現截止日為
2018年
12月
31日(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目錄
重要提示
1
一、基金管理人
4
二、基金托管人
21
三、相關服務機構
23
四、基金的名稱
37
五、基金的類型
37
六、基金的投資目標
37
七、基金的投資方向
37
八、基金的投資策略
37
九、基金的業績比較基準
40
十、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
40
十一、基金的投資組合報告
40
十二、基金的業績
42
十三、基金的費用與稅收
43
十四、對招募說明書更新部分的說明
45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況
名稱: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蓮花街道福中三路
2005號民生金融大廈
13樓
13A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蓮花街道福中三路
2005號民生金融大廈
13樓
13A
法定代表人:張煥南
成立時間:2008年
11月
3日
批準設立機關及批準設立文號: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08]1187號
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中外合資)
注冊資本:人民幣叁億元
存續期間:永續經營
經營范圍:基金募集、基金銷售、資產管理和中國證監會許可的其他業務
股權結構:公司股東為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63.33%)、加拿大皇家銀行(持股
30%)、三
峽財務有限責任公司(持股
6.67%)
電話:010-68960030
傳真:010-88566500
聯系人:張冬梅
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設有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董事會下設專門委員會:審計委員會、合規與
風險管理委員會、薪酬與提名委員會;經營管理層下設專門委員會:投資決策委員會、風險控制委員會和
產品委員會,以及設立常設部門。投資決策委員會下設公募投資決策委員會和專戶投資決策委員會;常設
部門包括:投資部、研究部、固定收益部、專戶理財一部、專戶理財二部、專戶理財三部、專戶理財四部、
資產配置部、戰略發展與產品部、專戶產品管理部、市場策劃中心、渠道管理部、機構一部、機構二部、
機構三部、機構四部、電子商務部、客戶服務部、交易部、監察稽核部、風險管理部、運營管理部、信息
技術部、深圳管理總部、綜合管理部、紀檢監察室。
基金管理情況:截至
2019年
03月
26日,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
45只開放式基金:民生加銀品
牌藍籌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增強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精選混合型證券
投資基金、民生加銀穩健成長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內需增長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景
氣行業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中證內地資源主題指數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信用雙利債券型
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紅利回報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平穩增利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
投資基金、民生加銀現金增利貨幣市場基金、民生加銀積極成長混合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家
盈理財
7天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轉債優選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家盈理財月度債券型
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策略精選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歲歲增利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
投資基金、民生加銀平穩添利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現金寶貨幣市場基金、民生加銀城
鎮化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優選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研究精選靈活配置混合
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新動力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新戰略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
資基金、民生加銀和鑫定期開放債券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量化中國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
基金、民生加銀鑫福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鑫安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養
老服務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鑫享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前沿科技靈活配置混
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騰元寶貨幣市場基金、民生加銀鑫喜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
銀鑫升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匯鑫一年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中證港股通
高股息精選指數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鑫元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家盈季度定期寶理財
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智造
2025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家盈半年定期寶理財
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鵬程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恒益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
加銀新興成長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創新成長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睿通
3個月定期開
放債券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
(二)主要人員情況
1、董事會成員基本情況
張煥南先生:董事長,碩士。歷任宜興市實驗小學校長,無錫市委辦公室副主任,市委副秘書長,江蘇省
政府辦公廳財貿處處長,中國銀監會江蘇監管局調研員,中國銀監會銀行監管一部副主任,海南省政府副
秘書長、研究室主任,民生銀行董事會戰投辦主任。現任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并
代行總經理,民生加銀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并代行總經理。
宋永明先生:董事、副總經理,博士。歷任中國建設銀行山西省分行計劃財務部科員,中國人民銀行銀行
管理司監管制度處主任科員,中國銀監會銀行監管一部國有銀行改革辦公室秘書處主任科員,中國銀監會
人事部(黨委組織部)綜合處、機關人事處副處長,中國銀監會辦公廳處長,中國銀監會城市銀行部綜合
處兼城商行監管處處長,中國銀監會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副巡視員(副局級)。2017年
7月加入民
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現任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
Clive Brown先生:董事,學士。歷任
Price Waterhouse審計師、高級經理,JP Morgan資產管理亞洲業務、
JP Morgan
EMEA和
JP Morgan資產管理的首席執行官。現任加拿大皇家銀行環球資產管理(英國)有限公
司亞洲區和
RBC EMEA全球資產管理首席執行官。
王維絳先生:董事,學士。歷任外匯管理局儲備管理司副司長及首席投資官、匯豐集團倫敦總部及香港分
行全球市場部董事總經理、加拿大皇家銀行香港分行資本市場部董事總經理、加拿大皇家銀行北京分行行
長。現任加拿大皇家銀行董事總經理、香港分行中國區
CEO。
張星燎先生:董事,碩士。歷任葛洲壩電廠會計、中國長江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財務主任、財務部副經理、
湖北大冶有色金屬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財務總監、監事會副主席、湖北清能地產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黨委
委員、副總經理、總會計師、中國長江三峽集團公司資產財務部主任。現任三峽財務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黨委副書記。
任淮秀先生:獨立董事,經濟學博士。歷任中國人民大學工業經濟系講師,基本建設經濟教研室主任、黨
支部書記,投資經濟系副系主任,投資經濟系副教授,財金學院投資經濟系系主任,人民大學財金學院副
院長。現任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教授委員會副主席。
鐘偉先生:獨立董事,博士后。歷任江南大學商學院講師、北京師范大學經濟學院副教授,教授,曾在同
濟大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學院從事博士后研究,2005年至今兼任廈門大學經濟學院教授、博導,北京市跨
世紀哲學社會科學人才入選者,教育部新世紀哲學社會科學人才入選者。2008年共同創立金融智庫中國
金融四十人。現任北京師范大學金融系教授、博士生導師。
于學會先生:獨立董事,學士。從事過
10年企業經營管理工作。歷任北京市漢華律師事務所律師、北京
市必浩得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現任北京市眾天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
2、監事會成員基本情況
朱曉光先生:監事會主席,碩士,高級經濟師。歷任中國銀行北京分行財會部副科長,中國民生銀行總行
財會部會計處處長,中國民生銀行福州分行副行長,中國民生銀行中小企業金融部副總經理兼財務總監,
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長、副總經理。現任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黨委委員、監事會主席。
譚偉明先生:監事,香港專業文憑,香港會計師公會會士、香港特許公認會計師工會資深會員。曾在普華
永道國際會計事務所、黛麗斯國際有限公司、怡富集團從事財務工作,曾任摩根資產管理董事總經理兼北
亞區主管、德意志銀行資產與財富管理董事總經理兼全球客戶亞太區(日本除外)主管。現任加拿大皇家
銀行環球資產管理董事總經理兼亞洲業務總主管。
劉大明先生:監事,博士。歷任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職員,北京光磊(博誠慧)文化發展有限公司業務主
管,三峽財務有限責任公司研究發展部研究員及投資銀行部研究員、部門經理助理。現任三峽財務有限責
任公司投資銀行部部門負責人。
董文艷女士:監事,學士。曾就職于河南葉縣教育局辦公室從事統計工作,中國人民銀行外管局從事稽核
檢查工作。2008年加入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現任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管理總部負責
人兼工會辦公室主任。
劉靜女士:監事,博士。曾就職于中國證監會稽查總隊、稽查局。2015年加入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現任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風險管理部總監。
李楊女士:監事,碩士。曾就職于廣發銀行北京分行。2012年加入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現任民
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電子商務部總監。
3、高級管理人員基本情況
張煥南先生:董事長并代行總經理,簡歷見上。
宋永明先生:副總經理,簡歷見上。
于善輝先生:副總經理,碩士。歷任天相投資顧問有限公司董事、副總經理。2012年加入民生加銀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曾兼任金融工程與產品部總監、總經理助理。現任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黨委委員、
副總經理,兼專戶理財二部總監、資產配置部總監、專戶投資總監、投資決策委員會主席、公募投資決策
委員會主席、專戶投資決策委員會主席。
邢穎女士:督察長,博士。歷任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學院法律教研室副教授、北京觀韜律師事務所律師、
湘財荷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產品部經理及監察稽核部副總監、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監察稽核部經理、泰
達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合規部總經理、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監察稽核部總監,2012年
4月
加入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現任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黨委委員、督察長,兼任監察稽核部總
監。
王國棟先生:副總經理,碩士。歷任金融時報社證券新聞部、總編室編輯、記者,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
有限公司黨委辦公室/辦公室品牌宣傳處副處長、高級業務主管,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黨委辦公室/辦公
室處長、主任助理,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上海分公司黨委委員、總經理助理,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黨
委辦公室/辦公室副主任。2016年
6月加入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黨委委員、董事會秘書,現
任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
4、本基金基金經理
李文君女士:中國人民大學金融學碩士,12年證券從業經歷。自
2007年至
2011年在東方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交易部擔任交易員職務,自
2011年
5月至
2013年
8月在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部擔任交易員
職務,自
2013年
8月至
2014年
3月在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資部擔任基金經理助理一職,自
2014年
3月至
2016年
1月在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擔任基金經理一職。2016年
1月加入民生加銀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擔任基金經理一職。曾任民生加銀和鑫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2016年
04月至
2018年
08月)、民生加銀現金添利貨幣市場基金(2016年
06月至
2018年
10月)、民生加銀鑫盈債券證券型投資基
金(2016年
07月至
2018年
06月)、民生加銀鑫順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2017年
07月至
2018年
04月)、民
生加銀鑫弘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2017年
08月至
2018年
07月)、民生加銀鑫豐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2017年
08月至
2018年
02月)、民生加銀鑫泰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2017年
09月至
2018年
07月)、
民生加銀和鑫定期開放債券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2018年
08月至
2018年
09月)的基金經理。現任民生
加銀家盈理財月度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2016年
04月至今)、民生加銀現金增利貨幣市場基金(2016年
04月至今)、民生加銀家盈理財
7天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2016年
11月至今)、民生加銀騰元寶貨幣市場基
金(2016年
12月至今)、民生加銀鑫升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2017年
02月至今)、民生加銀家盈季度定
期寶理財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2017年
09月至今)、民生加銀家盈半年定期寶理財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2018年
03月至今)的基金經理。
楊林耘女士:北京大學金融學碩士,25年證券從業經歷。曾任東方基金基金經理(2008年-2013年),中
國外貿信托高級投資經理、部門副總經理,泰康人壽投資部高級投資經理,武漢融利期貨首席交易員、研
究部副經理。自
2013年
10月加盟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總經理助理兼固定收益部總監,現任
首席研究員、投資決策委員會委員、公募投資決策委員會委員、基金經理。曾任民生加銀現金增利貨幣市
場基金(2014年
04月至
2015年
07月)、民生加銀家盈理財
7天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2014年
04月至
2015年
07月)、民生加銀平穩增利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2014年
04月至
2018年
03月)、民生加
銀家盈理財月度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2014年
06月至
2015年
07月)、民生加銀歲歲增利定期開放債券型
基金(2014年
08月至
2016年
01月)、民生加銀平穩添利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2014年
08月至
2018年
03月)、民生加銀新動力靈活配置定期開放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15年
05月至
2016年
06月)、
民生加銀新戰略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15年
05月至
2018年
03月)、民生加銀轉債優選債券型
證券投資基金(2015年
06月至
2018年
05月)、民生加銀新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2015年
12月至
2018年
11月)、民生加銀新動力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16年
06月至
2017年
12月)的基金經理。
現任民生加銀信用雙利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2014年
03月至今)、民生加銀現金寶貨幣市場基金(2014年
04月至今)、民生加銀增強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2015年
06月至今)、民生加銀家盈季度定期寶理財債
券型證券投資基金(2017年
09月至今)、民生加銀家盈半年定期寶理財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2018年
02月
至今)的基金經理。
5、投資決策委員會
投資決策委員會下設公募投資決策委員會和專戶投資決策委員會,由
9名成員組成。由于善輝先生擔任投
資決策委員會主席、公募投資決策委員會主席、專戶投資決策委員會主席,現任公司副總經理兼專戶理財
二部總監、專戶投資總監、資產配置部總監;楊林耘女士,投資決策委員會委員、公募投資決策委員會委
員,現任公司首席研究員;牛洪振先生,投資決策委員會委員、公募投資決策委員會委員、專戶投資委員
會委員,現任公司交易部總監;陳廷國先生,公募投資決策委員會委員,現任研究部首席分析師;蔡曉先
生,投資決策委員會委員、公募投資決策委員會委員、專戶投資決策委員會委員,現任研究部副總監;孫
偉先生,公募投資決策委員會委員,現任投資部副總監;李寧寧女士,投資決策委員會委員、專戶投資決
策委員會委員,現任公司總經理助理;趙景亮先生,專戶投資決策委員會委員,現任專戶理財一部總監;
尹濤先生,專戶投資決策委員會委員,現任專戶理財二部總監助理。
6、上述人員之間不存在親屬關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職責
按照《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基金管理人必須履行以下職責:
1、依法募集資金,辦理或者委托經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機構代為辦理基金份額的發售、申購、贖回和
登記事宜;
2、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
4、配備足夠的具有專業資格的人員進行基金投資分析、決策,以專業化的經營方式管理和運作基金財產;
5、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監察與稽核、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證所管理的基金財產和基金管
理人的財產相互獨立,對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別管理,分別記賬,進行證券投資;
6、除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財產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謀取利
益,不得委托第三人運作基金財產;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監督;
8、采取適當合理的措施使計算基金份額認購、申購、贖回和注銷價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
件的規定,按有關規定計算并公告基金資產凈值,確定基金份額申購、贖回的價格;
9、進行基金會計核算并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
10、編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報告;
11、嚴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報告義務;
12、保守基金商業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資計劃、投資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
定另有規定外,在基金信息公開披露前應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基金份額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規定受理申購與贖回申請,及時、足額支付贖回款項;
15、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
額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6、按規定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的會計賬冊、報表、記錄和其他相關資料
15年以上;
17、確保需要向基金投資者提供的各項文件或資料在規定時間發出,并且保證投資者能夠按照《基金合同》
規定的時間和方式,隨時查閱到與基金有關的公開資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條件下得到有關資料的復印
件;
18、組織并參加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參與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分配;
19、面臨解散、依法被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時,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違反《基金合同》導致基金財產的損失或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合法權益時,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其
賠償責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監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基金托管人違反《基金合同》造成
基金財產損失時,基金管理人應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償;
22、當基金管理人將其義務委托第三方處理時,應當對第三方處理有關基金事務的行為承擔責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實施其他法律行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間未能達到基金的備案條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擔全部募集
費用,將已募集資金并加計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結束后
30日內退還基金認購人;
25、執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27、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四、基金管理人承諾
1、基金管理人承諾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并建立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行為的發生;
2、基金管理人承諾嚴格遵守《基金法》、《運作辦法》,建立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
止以下《基金法》、《運作辦法》禁止的行為發生:
(1)將基金管理人固有財產或者他人財產混同于基金財產從事證券投資;
(2)不公平地對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
(3)利用基金財產為基金份額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額持有人違規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5)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禁止的其他行為。
3、基金管理人承諾加強人員管理,強化職業操守,督促和約束員工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行業規范,
誠實信用、勤勉盡責,不從事以下活動:
(1)越權或違規經營;
(2)違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協議;
(3)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關機構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國證監會報送的資料中弄虛作假;
(5)拒絕、干擾、阻撓或嚴重影響中國證監會依法監管;
(6)玩忽職守、濫用職權,不按照規定履行職責;
(7)泄漏在任職期間知悉的有關證券、基金的商業秘密,尚未依法公開的基金投資內容、基金投資計劃
等信息,或利用該信息從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的交易活動;
(8)除按法律法規、基金管理公司制度進行基金投資外,直接或間接進行其他股票交易;
(9)違反證券交易場所業務規則,利用對敲、倒倉等手段操縱市場價格,擾亂市場秩序;
(10)故意損害投資人及其他同業機構、人員的合法權益;
(11)以不正當手段謀求業務發展;
(12)有悖社會公德,損害證券投資基金人員形象;
(13)信息披露不真實,有誤導、欺詐成分;
(14)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禁止的其他行為。
4、本基金管理人將根據基金合同的規定,按照招募說明書列明的投資目標、策略及限制等全權處理本基
金的投資。
5、本基金管理人不從事違反《基金法》的行為,并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基金財
產不用于下列投資或者活動:
(1)承銷證券;
(2)違反規定向他人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3)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4)買賣其他基金份額,但是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資;
(6)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活動;
(7)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法律、行政法規或監管部門取消上述限制,如適用于本基金,則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限制。
五、基金經理承諾
1、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本著謹慎的原則為基金份額持有人謀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及其被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
3、不違反現行有效的有關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和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泄漏在任職期間知悉的有關證
券、基金的商業秘密、尚未依法公開的基金投資內容、基金投資計劃等信息,或利用該信息從事或者明示、
暗示他人從事相關的交易活動;
4、不從事損害基金財產和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證券交易及其他活動。
六、基金管理人的內部控制制度
本基金管理人即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為保證本公司誠信、合法、有效經營,
防范、化解經營風險和所管理的資產運作風險,充分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公司和公司股東的合法權益,
依據《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內部控制指導意見》等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有關文件,以
及《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內部控制大綱》。
內部控制體系是指公司為防范和化解風險,保證經營運作符合公司的發展規劃,在充分考慮內外部環境的
基礎上,通過建立組織機制、運用管理方法、實施操作程序與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統。內部控制制度是公
司為實現內部控制目標而建立的一系列組織機制、管理辦法、操作程序與控制措施的總稱。
內部控制制度由公司章程、內部控制大綱、基本管理制度、部門管理制度、各項具體業務規則等部分組成。
1、內部控制的總體目標
(1)保護基金投資人利益不受侵犯,維護股東的合法權益。
(2)保證公司經營運作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監管
規則,自覺形成守法經營、規范運作的經營思想和經營理念。
(3)建立和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形成合理的決策、執行和監督機制。
(4)防范和化解經營風險,提高經營管理效益,確保經營業務的穩健運行和受托資產的安全完整,實現
公司的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5)確保公司經營目標和發展戰略的順利實施。
(6)確保基金、公司財務和其他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及時。
2、內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則
(1)健全性原則。內部控制須覆蓋公司的各項業務、各個部門和各級崗位,并滲透到各項業務過程,涵
蓋到決策、執行、監督、反饋等各個環節。
(2)有效性原則。通過科學的內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適用的內控程序,并適時調整和不斷完善,維
護內控制度的有效執行。
(3)獨立性原則。公司各機構、部門和崗位的職責應當保持相對獨立,公司基金資產、自有資產、其他
資產的運作應當分離。
(4)相互制約原則。公司內部部門和崗位的設置應當權責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則。公司運用科學化的經營管理方法降低運作成本,提高經濟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
達到最佳的內部控制效果。
3、制定內部控制制度遵循以下原則
(1)合法合規性原則。公司內控制度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各項規定。
(2)全面性原則。內部控制制度應當涵蓋公司經營管理的各個環節,不得留有制度上的空白和漏洞。
(3)審慎性原則。制定內部控制制度應當以審慎經營、防范和化解風險為出發點。
(4)有效性原則。內部控制制度應當是可操作的,有效的。
(5)適時性原則。內部控制制度的制定應當隨著有關法律法規的調整和公司經營戰略、經營方針、經營
理念等內外部環境的變化進行及時的修改或完善。
4、內部控制的基本要素
內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包括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溝通和內部監控。
(1)控制環境構成公司內部控制的基礎,控制環境包括經營理念和內控文化、公司治理結構、組織結構、
員工道德素質等內容。
(2)公司管理層應當牢固樹立內控優先和風險管理理念,培養全體員工的風險防范意識,營造一個濃厚
的內控文化氛圍,保證全體員工及時了解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使風險意識貫穿到公司各個部門、
各個崗位和各個環節。
(3)公司按“利益公平、信息透明、信譽可靠、責任到位”的基本原則制定治理結構,充分發揮獨立董
事和監事會的監督職能,嚴禁不正當關聯交易、利益輸送和內部人控制現象的發生,保護投資者利益和公
司合法權益。
(4)公司根據健全性、高效性、獨立性、制約性、前瞻性及防火墻等原則設計內部組織架構,建立決策
科學、運營規范、管理高效的運行機制,包括民主、透明的決策程序和管理議事規則,高效、嚴謹的業務
執行系統,以及健全、有效的內部監督和反饋系統。
各職能部門是公司內部控制的具體實施單位。各部門在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礎上,根據具體情況制訂本
部門的業務管理規定、操作流程及內部控制規定,加強對業務風險的控制。部門管理層應定期對部門內風
險進行評估,確定風險管理戰略并實施,監控風險管理績效,以不斷改進風險管理能力。
(5)公司設立順序遞進、權責統一、嚴密有效的內控防線:
1)各崗位職責明確,有詳細的崗位說明書和業務流程,各崗位人員在上崗前均應知悉并以書面方式承諾
遵守,在授權范圍內承擔責任。
2)建立重要業務處理憑據傳遞和信息溝通機制,相關部門和崗位之間相互監督制衡。
3)公司督察長和內部監察稽核部門獨立于其他部門,對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實行嚴格的檢查和反饋。
(6)內部控制風險評估包括定期和不定期的風險評估、開展新業務之前的風險評估以及違規、投訴、危
機事件發生后的風險評估等。
(7)風險評估是每個控制主體的責任。
1)董事會下屬的合規與風險管理委員會和督察長對公司制度的合規性和有效性進行評估,并對公司與基
金運作的合法合規性進行監督檢查。
2)投資決策委員會負責對基金投資過程中的市場風險進行評估和控制。
3)各級部門負責對職責范圍內的業務所面臨的風險進行識別和評估。
(8)授權控制是內部控制活動的基本要點,它貫穿于公司經營活動的始終。授權控制的主要內容包括:
1)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管理層必須充分了解和履行各自的職權,建立健全公司授權標準和程序,
確保授權制度的貫徹執行。
2)公司各業務部門、分支機構和公司員工必須在規定的授權范圍內行使相應的職責。
3)公司業務實行分級授權管理,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越級越權辦理業務。
4)公司重大業務的授權必須采取書面形式,授權書須明確授權內容和時效,經授權人簽章確認后下達到
被授權人,并報有關部門備案。
5)公司授權要適當,對已獲授權的部門和人員須建立有效的評價和反饋機制,對已不適用的授權須及時
修改或取消。
(9)建立完善的資產分離制度,基金資產與公司資產、不同基金的資產和其他委托資產要實行獨立運作,
單獨核算。
(10)建立科學、嚴格的崗位分離制度,業務授權、業務執行、業務記錄和業務監督嚴格分離,投資和交
易、交易和清算、基金會計和公司會計等重要崗位不得有人員的重疊。重要業務部門和崗位須實行物理隔
離。
(11)制定切實有效的應急應變措施,建立危機處理機制和程序。
(12)采用適當、有效的信息系統,識別、采集、加工并相互交流經營活動所需的一切信息。信息系統須
保證業務經營信息和財務會計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必須能實現公司內部信息的溝通和共享,
促進公司內部管理順暢實施。
(13)根據組織架構和授權制度,建立清晰的業務報告系統,凡是屬于超越權限的任何決策必須履行規定
的請示報告程序。
(14)內部控制的監督完善由公司合規與風險管理委員會、督察長和監察稽核部等部門在各自的職權范圍
內開展。必要時,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合規與風險管理委員會、總經理等均可聘請外部專家對公司內部
控制進行檢查和評價。
(15)根據市場環境、新的金融工具、新的技術應用和新的法律法規等情況,公司須組織專門部門對原有
的內部控制進行全面的檢討,審查其合法合規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適時改進。
5、內部控制的主要內容
(1)研究業務控制主要內容包括:
1)研究工作應保持獨立、客觀。
2)建立嚴密的研究工作業務流程,形成科學、有效的研究方法。
3)建立投資對象備選庫制度,研究部門根據基金合同要求,在充分研究的基礎上建立和維護備選庫。
4)建立研究與投資的業務交流制度,保持通暢的交流渠道。
5)建立研究報告質量評價體系。
(2)投資決策業務控制主要內容包括:
1)投資決策應當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符合基金合同所規定的投資目標、投資范圍、投資策略、
投資組合和投資限制等要求。
2)健全投資決策授權制度,明確界定投資權限,嚴格遵守投資限制,防止越權決策。
3)投資決策應當有充分的投資依據,重要投資要有詳細的研究報告和風險分析支持,并有決策記錄。
4)建立投資風險評估與管理制度,在設定的風險權限額度內進行投資決策。
5)建立科學的投資管理業績評價體系,包括投資組合情況、是否符合基金產品特征和決策程序、基金績
效歸因分析等內容。
(3)基金交易業務控制主要內容包括:
1)基金交易實行集中交易制度,基金經理不得直接向交易員下達投資指令或者直接進行交易。
2)公司應當建立交易監測系統、預警系統和交易反饋系統,完善相關的安全設施。
3)投資指令應進行審核,確認其合法、合規與完整后方可執行,如出現指令違法違規或者其他異常情況,
應當及時報告相應部門與人員。
4)公司應當執行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確保不同投資者的利益能夠得到公平對待。
5)建立完善的交易記錄制度,交易記錄應當及時進行反饋、核對并存檔保管。
6)建立科學的交易績效評價體系。
7)場外交易、網下申購等特殊交易應當根據內部控制的原則制定相應的流程和規則。
8)建立嚴格有效的制度,防止不正當關聯交易損害基金持有人利益。基金投資涉及關聯交易的,應在相
關投資研究報告中特別說明,并報公司相關部門批準。
(4)基金清算和基金會計業務控制主要內容包括:
1)規范基金清算交割和會計核算工作,在授權范圍內,及時準確地完成基金清算,確保基金資產的安全。
2)基金會計與公司會計在人員、空間、制度上嚴格分離。
3)對所管理的基金以基金作為會計核算主體,每只基金分別設立不同的獨立賬戶,進行單獨核算,保證
不同基金在名冊登記、賬戶設置、資金劃轉、賬簿記錄等方面相互獨立。
4)公司應當采取合理的估值方法和科學的估值程序,公允反映基金所投資的有價證券在估值時點的價值。
5)與托管銀行間的業務往來嚴格按《托管協議》進行,分清權責,協調合作,互相監督。
(5)基金營銷業務控制主要內容包括:
1)新產品開發前應進行充分的市場調研和可行性論證,進行風險識別,提出風險控制措施。
2)以竭誠服務于基金投資者為宗旨,開展市場營銷、基金銷售及客戶服務等各項業務,嚴禁誤導和欺騙
投資者。
3)注重對市場的開發和培育,統一部署基金的營銷戰略計劃,建立客戶服務體系,為投資者提供周到的
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務。
4)以誠信為原則進行基金和公司的對外宣傳,自覺維護公司形象。
(6)信息披露控制主要內容包括:
1)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證公開披露的信息真實、
準確、完整、及時。
2)公司設立信息披露負責人,負責信息披露工作,進行信息的組織、審核和發布。
3)公司對信息披露應當進行持續檢查和評價,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改進辦法,對信息披露出現的失誤
提出處理意見,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4)公司掌握內幕信息的人員在信息公開披露前不得泄露其內容。
(7)信息技術系統控制主要內容包括:
1)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遵循安全性、實用性、可操作性原則,嚴格制定信息系統的管理規章、
操作流程、崗位手冊和風險控制制度。
2)信息技術系統的設計開發應符合國家、金融行業軟件工程標準的要求,編寫完整的技術資料;在實現
業務電子化時,應設置保密系統和相應控制機制,并保證計算機系統的可稽性。
3)對信息系統的項目立項、設計、開發、測試、運行和維護整個過程實施明確的責任管理,信息技術系
統投入運行前,必須經過業務、運營、監察稽核等部門的聯合驗收。
4)公司應當通過嚴格的授權制度、崗位責任制度、門禁制度、內外網分離制度等管理措施,確保系統安
全運行。
5)計算機機房、設備、網絡等硬件要求應當符合有關標準,設備運行和維護整個過程實施明確的責任管
理,嚴格劃分業務操作、技術維護等方面的職責。
6)公司軟件的使用應充分考慮軟件的安全性、可靠性、穩定性和可擴展性,應具備身份驗證、訪問控制、
故障恢復、安全保護、分權制約等功能。
7)信息技術系統設計、軟件開發等技術人員不得介入實際的業務操作。
8)建立計算機系統的日常維護和管理,數據庫和操作系統的密碼口令應當分別由不同人員保管。用戶使
用的密碼口令要定期更換,不得向他人透露。
9)對信息數據實行嚴格的管理,保證信息數據的安全、真實和完整,并能及時、準確地傳遞到各職能部
門。
10)嚴格計算機交易數據的授權修改程序,建立電子信息數據的定期查驗制度。
11)建立電子信息數據的即時保存和備份制度,重要數據應當異地備份并且長期保存。
12)指定專人負責計算機病毒防范工作,建立定期病毒檢測制度。
13)信息技術系統應當定期稽核檢查,完善業務數據保管等安全措施,進行排除故障、災難恢復演習,確
保系統可靠、穩定、安全地運行。
(8)公司財務管理控制主要內容包括:
1)公司根據國家頒布的會計準則和財務通則,嚴格按照公司財務和基金財務相互獨立的原則制定公司會
計制度、財務制度、會計工作操作流程和會計崗位工作手冊,并針對各個風險控制點建立嚴密的會計系統
控制。
2)公司應當明確職責劃分,在崗位分工的基礎上明確各會計崗位職責,嚴禁需要相互監督的崗位由一人
獨自操作全過程。
3)建立憑證制度,通過憑證設計、登錄、傳遞、歸檔等一系列憑證管理制度,確保正確記載經濟業務,
明確經濟責任。
4)建立賬務組織和賬務處理體系,正確設置會計賬簿,有效控制會計記賬程序。
5)建立復核制度,通過會計復核和業務復核防止會計差錯的產生。
6)建立嚴格的成本控制和業績考核制度,強化會計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監督。
7)制定財務收支審批制度和費用報銷管理辦法,自覺遵守國家財稅制度和財經紀律。
8)制定完善的會計檔案保管和財務交接制度,財會部門應妥善保管密押、業務用章、支票等重要憑據和
會計檔案,嚴格會計資料的調閱手續,防止會計數據的毀損、散失和泄密。
9)強化財產登記保管和實物資產盤點制度。
(9)監察稽核控制主要內容包括:
1)公司設立督察長,對董事會負責。根據公司監察稽核工作的需要和董事會授權,督察長可以列席公司
相關會議,調閱公司相關檔案,就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獨立地履行檢查、評價、報告、建議職能。
2)督察長應當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公司內部控制執行情況,董事會應當對督察長的報告進行審議。
3)公司設立監察稽核部門,對公司經營層負責,開展監察稽核工作,公司應保證監察稽核部門的獨立性
和權威性。
4)全面推行監察稽核工作的責任管理制度,明確監察稽核部門各崗位的具體職責,配備充足的監察稽核
人員,嚴格監察稽核人員的專業任職條件,嚴格監察稽核的操作程序和組織紀律。
5)公司應當強化內部檢查制度,通過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確保公司各項經營管
理活動的有效運行。
6)公司董事會和管理層應當重視和支持監察稽核工作,對違反法律、法規和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應當
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6、基金管理人關于內部控制制度的聲明
(1)公司承諾以上關于內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實、準確。
(2)公司承諾根據市場變化和公司業務發展不斷完善內部控制制度。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況
1、基本情況
名稱:包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包商銀行”)
注冊地址:包頭市青山區鋼鐵大街
6號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金田路
3038號現代國際大廈
2805室
法定代表人:李鎮西
成立日期:1998年
12月
16日
批準設立機關和批準設立文號:中國銀監會銀監復
2007[284]號
組織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資本:473084.989萬元人民幣
存續期間:永續經營
基金托管資格批準文號:證監許可[2014]205號
聯系電話:0755-33352036
傳真:0755-33352158
聯系人:董雁
2、主要人員情況
包商銀行總行設資產托管部,下設市場營銷、運營管理、監察稽核和行政管理
4個中心。截至
2018年
12月末,包商銀行資產托管部共有員工
32人。
3、基金托管業務經營情況
2014年
2月
10日經中國證監會和銀監會核準,包商銀行正式獲得證券投資基金托管資格。目前,包商銀
行可開展涵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公司特定客戶資產管理計劃、期貨公司客戶資產管理計劃、信托計劃、
商業銀行理財產品、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計劃、股權投資基金以及包括中小企業私募債在內的客戶交易
資金等多種資產托(保)管業務,同時積極參與互聯網金融背景下第三方資金等創新產品業務,并與眾多
基金公司、證券公司、信托公司、商業銀行、PE公司等金融機構達成了合作意向,未來發展前景廣闊。
截至
2018年
12月
31日,包商銀行托管產品涵蓋證券投資基金、客戶資產管理計劃、信托計劃、商業銀
行理財產品以及私募基金等。包商銀行專業高效的托管服務能力和業務水平,贏得了業內的高度認同。
(二)基金托管人的內部風險控制制度說明
1、內部控制目標
(1)堅持守法經營、規范運作的經營思想和經營理念,確保我行托管業務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
行業監管規則;
(2)形成科學合理的決策機制、執行機制和監督機制,防范和化解經營風險,確保托管業務的穩健運行
和托管資產的安全完整;
(3)建立有利于查錯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隱患,保證業務穩健運行的風險控制制度,確保托管業務信
息真實、準確、完整、及時;
(4)確保內控機制、體制的不斷改進和各項業務制度、流程的不斷完善,提高經營效率和效果,促進托
管業務實現發展戰略。
2、內部控制組織結構
包商銀行資產托管業務由總行內審部門、資產托管部內設監察稽核中心及資產托管部各業務中心共同組成。
總行內審部門對風險進行預防和控制。總行資產托管部監察稽核中心在總經理直接領導下,獨立于部門內
其他中心,對各中心、各室、各崗位、各項業務中的風險控制情況實施監督。各中心、各室在各自職責范
圍內實施具體的風險控制措施。
3、內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1)合法性原則:必須符合國家及監管部門的法律法規和各項制度并貫穿于托管業務經營管理活動的始
終。
(2)完整性原則:一切業務、管理活動的發生都必須有相應的規范程序和監督制約;監督制約必須滲透
到托管業務的全過程和各個操作環節,覆蓋到基金托管部所有的部門、崗位和人員。
(3)及時性原則:托管業務經營活動必須在發生時能準確及時地記錄;按照“內控優先”的原則,新設
機構或新增業務品種時,必須做到已建立相關的規章制度。
(4)審慎性原則:必須實現防范風險、審慎經營,保證基金財產的安全與完整。
(5)有效性原則:必須根據國家政策、法律及包商銀行經營管理的發展變化進行適時修訂;必須保證制
度的全面落實執行,不得有任何空間、時限及人員的例外。
(6)獨立性原則:設立專門履行基金托管人職責的管理部門;直接的操作人員和控制人員必須相對獨立、
適當分離;基金托管部內部設置獨立的負責稽核監察部門專責內控制度的檢查。
(三)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運作基金進行監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過參數設置將《基金法》、《運作辦法》、基金合同、托管協議規定的投資比例和禁止投資
品種輸入監控系統,每日登錄監控系統監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并通過基金資金賬戶、基金管理人的
投資指令等監督基金管理人的其他行為。
當基金出現異常交易行為時,基金托管人應當針對不同情況進行以下方式的處理:
1、電話提示。對媒體和輿論反映集中的問題,電話提示基金管理人;
2、書面警示。對本基金投資比例接近超標、資金頭寸不足等問題,以書面方式對基金管理人進行提示;
3、書面報告。對投資比例超標、清算資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違規交易等行為,書面提示有關基金管理人
并報中國證監會。
三、相關服務機構
(一)銷售機構及聯系人
1.直銷機構
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中三路
2005號民生金融大廈
13樓
13A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中三路
2005號民生金融大廈
13樓
13A
法定代表人:張煥南
客服電話:400-8888-388
聯系人:林泳江
電話:0755-23999809
傳真:0755-23999810
網址:
2.代銷機構
(1)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
35號國際企業大廈
C座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
35號國際企業大廈
C座
法定代表人:陳共炎
客服電話:
400-888-8888
聯系人:辛國政
電話:010-83574507
傳真:010-83574807
網址:
(2)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安立路
66號
4號樓
辦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內大街
188號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開放式基金咨詢電話:400-8888-108
聯系人:魏明
電話:010-85130579
傳真:010-65182261
網址:
(3)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中心三路
8號卓越時代廣場(二期)北座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
48號中信證券大廈
法定代表人:張佑君
客服電話:95548
聯系人:馬靜懿
電話:010-60833889
傳真:010-60833739
網址:
(4)中信證券(山東)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地址:青島市嶗山區深圳路
222號青島國際金融廣場
1號樓
2001
辦公地址:青島市市南區東海西路
28號龍翔廣場東座
2層
法定代表人:姜曉林
客服電話:95548
聯系人:孫秋月
電話:0532-85022326
傳真:0532-85022605
網址:
(5)中信期貨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中心三路
8號卓越時代廣場(二期)北座
13層
1301-1305室、14層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中心三路
8號卓越時代廣場(二期)北座
13層
1301-1305室、14層
法定代表人:張皓
電話:010-60833754
傳真:0755-83217421
網址:
(6)浙江同花順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
1號元茂大廈
903
辦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翠柏路
7號電子商務產業園
2號樓
2樓
法定代表人:凌順平
聯系人:林海明
電話:0571-88911818
傳真:0571-86800423
網站:
(7)北京微動利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區古城西路
113號景山財富中心
341
辦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區古城西路
113號景山財富中心
341
法定代表人:梁洪軍
客服電話:400-819-6665
聯系人:季長軍
電話:010-68854005
傳真:010-38854009
網站:
(8)上海陸金所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陸家嘴環路
1333號
14樓
09單元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陸家嘴環路
1333號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客服電話:4008-2190-31
聯系人:寧博宇
電話:021-20665952
傳真:021-22066653
網站:
(9)北京錢景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丹棱街
6號丹棱
SOHO 1008-1012
辦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丹棱街
6號丹棱
SOHO 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趙榮春
客服電話:400-893-6885
聯系人:高靜
電話:010-57418813
傳真:010-57569671
網站:
(10)珠海盈米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珠海市橫琴新區寶華路
6號
105室-3491
辦公地址:廣州市海珠區琶洲大道東
1號保利國際廣場南塔
12樓
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電話:020-89629066
聯系人:吳煜浩
電話:020-89629021
傳真:020-89629011
網站:
(11)北京蛋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阜通東大街
1號院
6號樓
2單元
21層
222507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阜通東大街
1號院
6號樓
2單元
21層
222507
法定代表人:鐘斐斐
客服電話:400-0618-518
聯系人:秦艷琴
電話:18600764131
傳真:010-61840699
網址:https://danjuanapp.com
(12)北京虹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西大望路
1號
1號樓
16層
1603室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工人體育館北路甲
2號盈科中心
B座裙樓二層
法定代表人:鄭毓棟
客服電話:400-068-1176
聯系人:牛亞楠
網站:
(13)深圳市新蘭德證券投資咨詢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華強北路賽格科技園
4棟
10層
1006#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宣武門外大街
28號富卓大廈
16層
法定代表人:楊懿
客服電話:400-166-1188
聯系人:張燕
電話:010-83363099
傳真:010-83363072
網站:
(14)北京廣源達信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新街口外大街
28號
C座六層
605室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望京東園四區浦項中心
B座
19層
法定代表人:齊劍輝
客服電話:4006236060
聯系人:王永霞
電話:4006236060
傳真:010-8205586061
網址:https://www.niuniufund.com/
(15)中民財富基金銷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黃浦區中山南路
100號
7層
05單元
辦公地址:上海市黃浦區中山南路
100號
17層
法定代表人:弭洪軍
客服電話:400-9655-365
聯系人:黃鵬
電話:021-33355392
傳真:021-33355288
網址:
(16)北京肯特瑞財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海淀東三街
2號
4層
401-15
法定代表人:陳超
客服電話:95118,400 098 8511
聯系人:江卉
電話:010-89189297
傳真:010-89188000
網址:
(17)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南山區粵海街道科技園中區科苑路
15號科興科學園
B棟
3單元
11層
1108
辦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區粵海街道科技園中區科苑路
15號科興科學園
B棟
3單元
11層
1108
法定代表人:賴任軍
客服電話:4009-500-888
聯系人:劉昕霞
電話:0755-29330513
傳真:0755-26920530
網址:
(18)上海基煜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崇明縣長興鎮路潘園公路
1800號
2號樓
6153室(上海泰和經濟發展區)
辦公地址:上海市楊浦區昆明路
518號
A1002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電話: 400-820-5369
聯系人:吳鴻飛
電話:021-65370077
傳真:021-55085991
網址:
(19)北京匯成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大街
11號
11層
1108
辦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大街
11號
11層
1108
法定代表人:王偉剛
客服電話: 400-619-9059
聯系人:丁向坤
電話:010-56282140
傳真:010-62680827
網址:
(20)北京晟視天下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懷柔區九渡河鎮黃坎村
735號
03室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萬通中心
D座
21層
法定代表人:蔣煜
客服電話: 400-818-8866
聯系人:宋志強
電話:010-58170932
傳真:010-58170840
網址:
(21)北京唐鼎耀華投資咨詢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延慶縣延慶經濟開發區百泉街
10號
2棟
236室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東三環北路
38號院
1號泰康金融中心
38層
法定代表人:張冠宇
客服電話: 400-819-9868
聯系人:王國壯
電話:010-85870662
傳真:010-59200800
網址:
(22)北京植信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密云縣興盛南路
8號院
2號樓
106室-67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惠河南路盛世龍源
10號
法定代表人:楊紀峰
客服電話: 4006-802-123
聯系人:吳鵬
電話:010-56075718
傳真:010-67767615
網址:
(23)上海華夏財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虹口區東大名路
687號
1幢
2樓
268室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
33號通泰大廈
B座
8層
法定代表人:李一梅
客服電話:400-817-5666
聯系人:仲秋玥
電話:010-88066632
傳真:010-88066552
網址:
(24)上海萬得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福山路
33號
11樓
B座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浦明路
1500號萬得大廈
11樓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客服電話:400-821-0203
聯系人:徐亞丹
電話:021-51327185
傳真:021-50710161
網址:
(25)南京蘇寧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南京市玄武區蘇寧大道
1-5號
辦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區蘇寧大道
1-5號
法定代表人:劉漢青
客服電話:95177
聯系人:趙耶
電話:18551602256
傳真:025-66996699-884131
網址:
(26)泰誠財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遼寧省大連市沙河口區星海中龍園
3號
辦公地址:遼寧省大連市沙河口區星海中龍園
3號
上海市徐匯區中山南二路
107號美奐大廈裙樓
法定代表人:林卓
客服電話:400-0411-001
聯系人:徐江
電話:18840800358
網址:
(27)上海聯泰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富特北路
277號
3層
310室
辦公地址:上海市長寧區福泉北路
518號
8座
3層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聯系人:陳東
聯系電話:021-52822063
客服電話:400-166-6788
傳真:021-52975270
網址:
(28)北京恒天明澤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宏達北路
10號五層
5122室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東三環北路甲
19號
SOHO嘉盛中心
30層
3001室
法定代表人:周斌
聯系人:張鼎
電話:18641514414
客服電話:400-898-0618
傳真:010-53509643
網址:
(29)喜鵲財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西藏拉薩市柳梧新區柳梧大廈
1513室
辦公地址:西藏拉薩市柳梧新區柳梧大廈
1513室
法定代表人:陳皓
聯系人:曹硯財
電話:010-58349088
客服電話:400-699-7719
傳真:010-88371180
網址:
(30)上海好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虹口區場中路
685弄
37號
4號樓
449室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南路
1118號鄂爾多斯國際大廈
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楊文斌
客服電話:400-700-9665
聯系人:陸敏
電話:021-20613600
傳真:021-68596916
網址:
(31)深圳眾祿基金銷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羅湖區梨園路物資控股置地大廈
8樓
辦公地址:深圳市羅湖區梨園路
8號
HALO廣場
4樓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電話:400-6788-887
聯系人:童彩平
電話:0755-33092861
傳真:0755-33227951
公司網站:及
(32)螞蟻(杭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杭州市余杭區倉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號
1棟
202室
辦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江南大道
3588號恒生大廈
12樓
法定代表人:陳柏青
客服電話:4000-766-123
聯系人:顧祥柏
電話:
021-60897840
傳真:0571-26698533
公司網站:
(33)上海天天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徐匯區龍田路
190號
2號樓
2層
辦公地址:上海市徐匯區龍田路
195號
3C座
10樓
法定代表人:其實
客服電話:400-1818-188
聯系人:丁珊珊
電話:010-65980380-8010
傳真:020-87597505
公司網站:
(34)和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朝外大街
22號泛利大廈
10層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服電話:400-920-0022
聯系人:陳慧慧
電話:0755-82721106
網站:
(35)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
2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
2號
法定代表人:洪崎
客服電話:95568
聯系人:穆婷
電話:010-58560666
傳真:010-57092611
網址:
(36)東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江蘇省常州延陵西路
23號投資廣場
18層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東方路
1928號東海證券大廈
法定代表人:趙俊
客服電話:400-888-8588;95531
聯系人:王一彥
電話:021-20333333
傳真:021-50498825
網址:
(37)天津國美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第一大街
79號
MSDC1-28層
2801
辦公地址: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第一大街
79號
MSDC1-28層
2801
法定代表人:丁東華
聯系人:許艷
電話:010-59287105
客服熱線:400-111-0889
傳真:010-59287825
公司網址:
(38)深圳信誠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前灣一路
1號
A棟
201室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中心區東南部時代
財富大廈
49A法定代表人:周文聯系人:殷浩然聯系電話:
010-84865370
客服電話:0755-23946579
傳真:010-84865051
網址:
(39)騰安基金銷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南山區海天二路
33號騰訊濱海大廈
15樓
辦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區海天二路
33號騰訊濱海大廈
15樓
法定代表人:劉明軍
客服電話:95017轉
1轉
8
聯系人:黃河
網站:
(40)深圳前海微眾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前灣一路
A棟
201
辦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區田廈國際中心
36樓、37樓
法定代表人:顧敏
客服電話:400-999-8800
傳真:0755-86700688
網站:
(41)長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
6008號特區報業大廈
16-17層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
6008號特區報業大廈
16-17層
法定代表人:丁益
聯系人:金夏
電話:0755-83516289
傳真:0755-83515567
客服熱線:
400-6666-888
公司網址: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銷售辦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規定,選擇其他符合要求的
機構銷售本基金,并及時履行公告義務。
(二)注冊登記機構
名稱: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蓮花街道福中三路
2005號民生金融大廈
13樓
13A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蓮花街道福中三路
2005號民生金融大廈
13樓
13A
法定代表人:張煥南
電話:0755-23999888
傳真:0755-23999833
聯系人:蔡海峰
(三)出具法律意見書的律師事務所和經辦律師
名稱:上海市通力律師事務所
注冊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銀城中路
68號時代金融中心
19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銀城中路
68號時代金融中心
19樓
負責人:韓炯
經辦律師:呂紅、安冬
電話:021-31358666
傳真:021-31358600
聯系人:安冬
(四)審計基金財產的會計師事務所和經辦注冊會計師
名稱: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東城區東長安街
1號東方廣場畢馬威大樓
8層
辦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長安街
1號東方廣場畢馬威大樓
8層
執行事務合伙人:鄒俊
經辦注冊會計師:竇友明、王磊
電話:010-85085000 0755-25471000
傳真:010-85085111 0755-82668930
聯系人:蔡正軒
四、基金的名稱
民生加銀家盈季度定期寶理財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五、基金的類型
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六、基金的投資目標
本基金在綜合考慮基金資產收益性、安全性和流動性的基礎上,通過積極主動的投資管理,追求絕對收益,
實現超過業績比較基準的投資。
七、基金的投資方向
本基金投資于法律法規及監管機構允許投資的固定收益類工具,具體包括現金,協議存款、通知存款、銀
行定期存款、大額存單,債券回購,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企業債、公司債、國債、央行票據、金
融債、地方政府債、次級債、中小企業私募債、中期票據等債券,資產支持證券,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
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
本基金不投資股票、權證和可轉換債券,但可以投資分離交易可轉債上市后分離出來的債券。
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本基金投資于債券資產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
80%。
如果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
圍
八、基金的投資策略
在運作期內,本基金將在堅持組合久期與運作期基本匹配的原則下,采用嚴格持有到期策略構建投資組合,
基本保持各大類資產的配置比例。在開放期內,本基金將采用流動性管理與組合調整相結合的策略,確保
在開放期的流動性需求。
1、整體資產配置策略
整體資產配置策略主要體現在:1)根據宏觀經濟走勢、貨幣政策、短期資金市場狀況等因素對短期利率
走勢進行綜合判斷;2)根據前述判斷形成的利率預期動態調整基金投資組合的資產配置比例;3)對各類
資產收益率進行比較,在對運作期資金面進行判斷的基礎上,判斷利差套利空間,以確定是否進行杠桿操
作;4)對各類貨幣市場工具在運作期內的持有期收益進行比較,確定優先配置的資產類別。
2、類屬配置策略
類屬配置策略指在各類短期金融工具如央行票據、國債、企業短期融資券以及現金等投資品種之間配置的
比例。本基金通過對各類別金融工具政策傾向、信用等級、收益率水平、供求關系、流動性等因素的研究
判斷,采用相對價值和信用利差策略,挖掘不同類別金融工具的結構性投資價值,制定并調整類屬配置,
形成合理組合以實現穩定的投資收益。
3、個券選擇策略
選擇個券時,本基金將首先考慮安全性,優先配置央票、短期國債等高信用等級的債券品種。此外,本基
金也將配置外部信用評級等級較高(符合法規規定的級別)的企業債、短期融資券等信用類債券。除安全性
因素之外,在具體的券種選擇上,本基金將正確擬合收益率曲線,在此基礎上,找出收益率出現明顯偏高
的券種,并客觀分析收益率出現偏高的原因。若出現因市場原因所導致的收益率高于公允水平,則該券種
價格出現低估,本基金將對此類低估品種進行重點關注。此外,鑒于收益率曲線可以判斷出定價偏高或偏
低的期限階段,從而指導相對價值投資,這也可以幫助基金管理人選擇投資于定價低估的短期債券品種。
4、中小企業私募債券
本基金投資中小企業私募債券,基金管理人將根據審慎原則,制定嚴格的投資決策流程、風險控制制度和
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處置預案,并經董事會批準,以防范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等各種風險。本基金將
適時跟蹤和分析中小企業私募債券發債主體的財務狀況以及營業模式對償債能力的影響,做好風險控制,
并綜合考慮信用基本面、債券收益率和流動性等要素,根據債券市場的收益率數據,對單個債券進行估值
分析,選擇具有良好投資價值的私募債券品種進行投資。盡量選擇有擔保或其他內外部增信措施來提高償
債能力控制風險的私募債券,從而降低資產管理計劃的風險。在期限匹配上,本基金將選擇與運作期限相
匹配的中小企業私募債券。
5、套利策略
套利操作策略主要包括兩個方面:
(1)跨市場套利。短期資金市場有交易所市場和銀行間市場構成,由于其中的投資群體、交易方式等要
素不同,使得兩個市場的資金面、短期利率期限結構、流動性都存在著一定的差別。本基金將在充分論證
套利機會可行性的基礎上,尋找合理的介入時機,進行跨市場套利操作,以期獲得安全的超額收益。
(2)跨品種套利。由于投資群體存在一定的差異性,對期限相近的交易品種同樣可能因為存在流動性、
稅收等市場因素的影響出現內在價值明顯偏離的情況。本基金將在保證高流動性的基礎上進行跨品種套利
操作,以期獲得安全的超額收益。
6、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的決策依據、決策程序
(1)決策依據
1)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
2)宏觀經濟和微觀經濟運行狀況,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執行狀況,貨幣市場和證券市場運行狀況;
3)分析師各自獨立完成相應的研究報告,為投資策略提供依據。
(2)決策程序
1)宏觀策略分析師根據宏觀經濟、市場利率、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等判斷證券市場的走向,提交策略報
告。
2)債券策略分析師提交關于債券市場基本面、債券市場供求、收益率曲
線預測、信用風險評估的分析報告。
3)金融工程分析師對衍生產品和創新產品進行分析。
4)在分析研究報告的基礎上,基金經理提出投資計劃并提交投資決
策委員會審議。
5)投資決策委員會審議基金經理提交的投資計劃。
6)如審議通過,基金經理在考慮資產配置的情況下,挑選合適的債券品
種,靈活采取各種策略,構建投資組合。
7)交易部依據基金經理的指令,制定交易策略并執行交易。
九、基金的業績比較基準
本基金業績比較基準:同期
3個月銀行定期存款利率(稅后)+利差
“3個月期定期存款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網站上發布的
3個月期“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基準利率”。
“同期
3個月期定期存款利率”是指基金運作期內按照每日
3個月定期存款利率逐日累計計算得出的收益
率,遇到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時,自調整生效之日起,采用調整后的
3個月定期存款利率進行計算。
利差的取值范圍從
0.00%(含)到
3.00%(含),基金管理人將在募集期及每個開放期起始日前至少
2個
工作日公布具體的利差值。
本基金每個運作期原則上為
3個月且不少于
90日,因此選擇
3個月銀行定期存款稅后收益率加上利差作
為本基金的業績比較基準,能夠使本基金投資人理性判斷本基金產品的風險收益特征,合理地衡量比較本
基金的業績表現。
如果今后法律法規發生變化,或者有其他代表性更強、更科學客觀的業績比較基準適用于本基金時,經基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后,本基金可以在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后變更業績比較基準并及時公告,而
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十、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
本基金為理財債券型基金,是證券投資基金中的中低風險品種。本基金的預期風險和預期收益低于股票型
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貨幣市場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資組合報告
基金托管人包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據本基金合同規定復核了本投資組合報告內容,保證復核內容不存在
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過往業績并不代表其未來表現。投資有風險,投資者在作出投資決策前應仔細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
明書。
本投資組合報告截至時間為
2018年
12月
31日,本報告中所列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1報告期末基金資產組合情況
序號項目金額(元)占基金總資產的比例(
%)
1權益投資
其中:股票
2基金投資
--
--
--
3固定收益投資
--
其中:債券
--
--
--
資產支持證券
4貴金屬投資
5金融衍生品投資
--
6買入返售金融資產
269,997,645.00 39.58
其中:買斷式回購的買入返售金融資產
--
7銀行存款和結算備付金合計
411,845,355.09 60.38
8其他資產
296,640.55 0.04
9合計
682,139,640.64 100.00
2報告期末按行業分類的股票投資組合
2.1報告期末按行業分類的境內股票投資組合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資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報告期末按債券品種分類的債券投資組合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債券。
5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債券投資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債券。
6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資產支持證券投資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資產支持證券。
7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貴金屬投資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貴金屬。
8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權證投資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權證。
9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國債期貨交易情況說明
9.1本期國債期貨投資政策
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確國債期貨的投資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等,本基金暫不參與國債期貨交
易。
9.2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國債期貨持倉和損益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國債期貨。
9.3本期國債期貨投資評價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國債期貨。
10投資組合報告附注
10.1本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證券的發行主體本期沒有出現被監管部門立案調查,或在報告編制日前一年內
受到公開譴責、處罰的情形。
10.2本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股票沒有超出基金合同規定的備選股票庫。
10.3其他資產構成
序號名稱金額(元)
1存出保證金
2應收證券清算款
3
應收股利
4
應收利息
296,640.55
5應收申購款
6
其他應收款
7
待攤費用
8
其他
9
合計
296,640.55
10.4報告期末持有的處于轉股期的可轉換債券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處于轉股期的可轉換債券。
10.5報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況的說明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0.6投資組合報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項之和與合計項之間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業績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
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的過往業績并不代表其未來表現。投資有風險,投資者在做出投資決策前應仔細閱
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
基金份額凈值增長率及其與同期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的比較
階段份額凈值增長率①份額凈值增長率標準差②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③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標準差④
①-③
②-④
2018年(2018年
9月
26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0.89% 0.04% 0.57% 0.01% 0.32% 0.03%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2018年
9月
26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0.89% 0.04% 0.57% 0.01% 0.32% 0.03%
注:新合同于
2018年
9月
26日生效
十三、基金的費用與稅收
一、基金費用的種類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3、銷售服務費;
4、《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相關的信息披露費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相關的會計師費、律師費和訴訟費;
6、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
7、基金的證券交易費用;
8、基金的銀行匯劃費用;
9、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基金合同》約定,可以在基金財產中列支的其他費用。
二、基金費用計提方法、計提標準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本基金的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
0.25%年費率計提。管理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E×0.25%÷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管理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管理費每日計算,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發送基金管理費劃款
指令,基金托管人復核后于次月前
5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節假日、
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順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本基金的托管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
0.05%的年費率計提。托管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E×0.05%÷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托管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托管費每日計算,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發送基金托管費劃款
指令,基金托管人復核后于次月前
5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節假日、公休日等,
支付日期順延。
3、基金銷售服務費
基金銷售服務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
0.25%年費率計提。若將來本基金增加基金份額類別的,本基金
各類份額的年銷售服務費率最高為
0.25%,具體設置見基金管理人屆時更新的招募說明書或相關公告。
在通常情況下,銷售服務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E×年銷售服務費率÷當年天數
H為每日該類基金份額應計提的基金銷售服務費
E為前一日該類基金份額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銷售服務費每日計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發送基金銷售服務費劃付指令,經基金
托管人復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5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付給登記機構,由登記機構代付給銷售機
構。若遇法定節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無法按時支付的,支付日期順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費用的種類中第
4-9項費用”,根據有關法規及相應協議規定,按費用實際支出金額列
入當期費用,由基金托管人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下列費用不列入基金費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義務導致的費用支出或基金財產的損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處理與基金運作無關的事項發生的費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關費用;
4、其他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不得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四、基金管理費、基金托管費和銷售服務費的調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后,可根據基金發展情況調整基金管理費、基金托管費、銷售服務費等
相關費率。
調高基金管理費、基金托管費、銷售服務費等相關費率,須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調低基金管理
費、基金托管費、銷售服務費等相關費率,無須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基金管理人必須最遲于新的費
率實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辦法》的規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五、基金稅收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涉及的各納稅主體,其納稅義務按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執行。
十四、對招募說明書更新部分的說明
本更新招募說明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
《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對
《民生加銀家盈季度定期寶理財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進行了更新,本招募說明書所載內容截
止日為
2019年
03月
26日,有關財務數據和凈值表現截止日為
2018年
12月
31日,主要修改內容如下:
1、針對“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說明書所載內容截止日期以及有關財務數據和凈值表現截止日期
等內容。
2、針對“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部分,更新了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相關信息。
3、針對“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部分,更新了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相關信息。
4、針對“第五部分相關服務機構
”部分,更新了第五部分相關服務機構相關信息。
5、針對“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資
”部分,更新了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資相關信息。
6、針對“第十部分基金的業績
”部分,更新了第十部分基金的業績相關信息。
7、針對“第十二部分基金資產估值
”部分,更新了第十二部分基金資產估值相關信息。
8、針對“第二十二部分其他應披露事項
”部分,更新了第二十二部分其他應披露事項相關信息。
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5月
10日
中財網